一、带仲裁裁决书到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企业补缴社保,要求区社保中心核算补缴费用。
二、市劳动监察大队确定工资收入后,转企业社保账户所在区社保中心,由区社保中心确定补缴数据。
三、区税务局将征缴任务转给具体征收的区税务所,由税务所向企业催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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