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并不会影响的效力,职工仍可以继续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
如果因股权转让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职工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根据相关规定,其经济补偿应按职工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确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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