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将其在企业中的投资份额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外资股权转让必须经企业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须经全体同意。
法律依据: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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