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乙肝患者能否哺乳应在医生指导下,综合母亲的病情、病毒载量以及婴儿的免疫接种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评估后决定。
一般情况下,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即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DNA定量检测结果为阴性或低水平复制的女性,是可以进行母乳喂养的。因为新生儿在出生后会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这能有效阻断乙肝病毒的母婴传播,正常哺乳时,乙肝病毒通过消化道感染婴儿的可能性极小,母乳中的营养成分和免疫物质对婴儿的生长发育和免疫力提升有益。
如果女性乙肝患者处于乙肝活动期,如肝功能异常,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等指标升高,或者乙肝病毒DNA定量显示病毒载量较高,处于活跃复制状态,此时哺乳则需谨慎。高病毒载量可能使乳汁中含有较多乙肝病毒,尽管婴儿接种了疫苗和免疫球蛋白,但仍存在一定感染风险。而且母亲肝功能异常时身体较为虚弱,哺乳可能会加重肝脏负担,影响母亲身体恢复。
另外,如果乙肝妈妈乳头出现破损、皲裂,或者婴儿口腔有溃疡、破损等情况,也应暂停母乳喂养,因为这种情况下,乙肝病毒可能通过血液途径进入婴儿体内,增加感染的可能性,待伤口愈合后再考虑恢复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