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如何认定?工伤复发的待遇是怎样的?

导读: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在事故当中受伤严重的话则即使经过治疗也很难再恢复到以往的生活状态,而且可能身体会因工伤问题留下一堆后遗症。那么如何认定?工伤复发的待遇是怎样的?跟着法务时刻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复发如何认定?

  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 伤病情已经稳定或者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病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者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公负伤致股骨头胫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的。

工伤复发的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享受医疗费报销和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复发的依据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拼多多改销量来源链接:http://abai123.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duduzhe.cn/fb866C2paUglVBA.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工伤与职业病有什么关系,职业病危害及工伤预防

    职业病很多都是慢性病,而有些人就会认为慢性病的话是不属于工伤的范围,其实这是错误的,只能说慢性病不一定属于工伤的范围,但是只要经过工伤鉴定你的慢性病是由工作引起的职业病的话那么久可以认定为是工伤。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有没有包含职业病对应相关知识点,也会对

    2024-12-11 04:05:15
    53 0
  • 因工伤被辞退怎么处理(有关工伤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职业病被辞退的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具有以下职业病相关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2024-12-11 04:05:15
    59 0
  • 一级到十级工伤或职业病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待遇有哪些不同?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一级到十级工伤或职业病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待遇有哪些不同?的观点吧。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一级至十级,工伤保险待遇有多哪些不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

    2024-12-11 04:05:14
    71 0
  • 工伤什么时候开始鉴定,职业病工伤认定后多久开始鉴定

    工伤等级评定,一般在工伤决定书作出后进行。伤后治疗相对稳定,但有伤残和影响劳动能力,需要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当准备的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印的检验、检验报告;居民身份证或者工伤职工的社会保险;以及

    2024-12-11 04:05:14
    75 0
  •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争议如何处理

    一、职工与发生待遇方面的争议的处理 一、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的处理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

    2024-12-11 04:05:13
    57 0
  • 工伤申请什么时候做合适

    律师解答 工伤申请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发出申请;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

    2024-12-11 04:05:14
    53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