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被打伤算工伤吗?工伤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在一个公司企业,难免会出现一些小摩擦,导致同事之间大打出手,从而致他人受伤,那么上班时间被打伤算吗?工伤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跟着法务时刻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上班时间被打伤算工伤吗?

  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要看受到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因交接班问题受到伤害,可以算作工伤,如在交接班时因琐事与同事产生矛盾,则不算。

工伤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拼多多改销量来源链接:http://abai123.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duduzhe.cn/fb8e8C2paUglUDQ.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工伤与职业病有什么关系,职业病危害及工伤预防

    职业病很多都是慢性病,而有些人就会认为慢性病的话是不属于工伤的范围,其实这是错误的,只能说慢性病不一定属于工伤的范围,但是只要经过工伤鉴定你的慢性病是由工作引起的职业病的话那么久可以认定为是工伤。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有没有包含职业病对应相关知识点,也会对

    2024-12-11 04:05:15
    53 0
  • 因工伤被辞退怎么处理(有关工伤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职业病被辞退的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具有以下职业病相关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2024-12-11 04:05:15
    59 0
  • 一级到十级工伤或职业病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待遇有哪些不同?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一级到十级工伤或职业病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待遇有哪些不同?的观点吧。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一级至十级,工伤保险待遇有多哪些不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

    2024-12-11 04:05:14
    71 0
  • 工伤什么时候开始鉴定,职业病工伤认定后多久开始鉴定

    工伤等级评定,一般在工伤决定书作出后进行。伤后治疗相对稳定,但有伤残和影响劳动能力,需要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当准备的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印的检验、检验报告;居民身份证或者工伤职工的社会保险;以及

    2024-12-11 04:05:14
    75 0
  •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争议如何处理

    一、职工与发生待遇方面的争议的处理 一、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的处理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

    2024-12-11 04:05:13
    57 0
  • 工伤申请什么时候做合适

    律师解答 工伤申请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发出申请;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

    2024-12-11 04:05:14
    53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