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事实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办理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形成的男女两性关系。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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