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款为名的诈骗罪如何处罚

在生活中有不少人都遇到了别人借款的情况,由于对方提出的利息比较高,在利益的诱惑下不少人都非常的心动,想要借钱给对方,但没有想到遇到对方诈骗。那么,以借款为名的诈骗罪如何处罚?

  网友咨询:

  以借款为名的诈骗罪如何处罚

  律师解答:

  以借款为名的诈骗罪处罚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补充:

  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法务时刻普法公平法务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0b6C2pVUAhTAQ.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诈骗罪的认定标准(诈骗案立案的标准)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的认定(立案的标准)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案情介绍]   2010年5月16日11时许,被告人徐某在某火车站广场出站口外一花台处,采取找被害人张某搭话,骗取张某信任后借打张某手机,并以帮

    2024-12-11 04:04:56
    74 0
  • 集资诈骗罪是否立案标准最新(集资诈骗罪是否立案标准)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集资是否立案(集资诈骗罪是否立案标准)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司法解释:最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定罪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

    2024-12-11 04:03:22
    54 0
  • 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是什么?

      【导读】一、销售假药罪与的区分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   一、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

    2024-12-11 04:02:36
    73 0
  • 诈骗罪六万元怎样量刑?

    六万元将会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根据《刑法》第266条当中明确规定诈骗公共或者私人的财产,数额达到较大程度的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但是数额巨大的就会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 一、诈骗罪六万元怎样量刑? 诈骗6万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2024-12-11 04:02:35
    68 0
  • 诈骗罪被取保候审被判刑几率大吗

    诈骗罪被取保候审后被判刑的几率大小,取决于多个因素,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而是在等待进一步的调查和审判,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限制,如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不得接触特定的人员等。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配合调

    2024-12-11 04:02:27
    58 0
  • 诈骗罪逮捕了一定要坐牢吗?

    诈骗罪逮捕了不一定会坐牢,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但并不代表他一定有罪,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逮捕后还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以及应判处的刑罚。建议参考:1、积极配合调查:在被逮捕后,犯罪嫌疑人应该

    2024-12-11 04:02:25
    57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