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68 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违反该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建议参考: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
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注意观察道路标志和标线,提前规划好行驶路线。
3、如遇车辆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应将车辆移至紧急停车带或安全区域,并及时报警求助。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68 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交通法第 68 条第二项如何处罚?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交通法第68条第二项怎么处罚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交通法第 68 条第二项如何处罚?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260C2pRUwVRDVw.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