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第 68 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如果违反了该规定,将被处以罚款和扣分的处罚,具体的罚款金额和扣分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建议参考:为了避免因违反交通法第 68 条第二项而受到处罚,建议驾驶员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务必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交通规则,特别是在准备进入环形路口时,要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以确保交通安全。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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