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公司属于法人组织的,要有法定代表人,定代表人是可以变更的,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办理变更登记,那么公司法人变更土地要不要转让?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公司法人变更土地是否转让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与土地转让是没有关系的,变更的,只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转让合同效力认定
1、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2、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当事人一方以双方之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3、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4、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请求、赔偿损失的,按照《》的有关规定处理。
5、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
6、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与土地转让是没有关系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只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变更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务时刻进行咨询,法务时刻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28加拿大来源链接:https://vk.com/board227814483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42cC2pRXQFVDFM.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