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协商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劝导协商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参考:
1、及时维权:劳动者应当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依法维权: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采取违法手段维权。
3、理性维权: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应当保持理性,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方式有哪些?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方式包括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方式有哪些?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831C2pRVAVTBFQ.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