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起诉的时效期间为十五日,从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计算。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快连官网 来源链接:https://swapbuckler.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867C2pQVwVSAVY.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