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协议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出现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归双方共有但未作变更、谁提谁无财产等情形则是无效的。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主要有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对第三人的由一方承担的约定等。关于签订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法务时刻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二、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关系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综上所述,对于夫妻之间对财产和各自权益并没有过多的强制性介入,就比如夫妻之间各自签订婚内协议的行为只要不存在任何违法的情况都是被默认为是有效的,而一般无效的协议都是因为存在侵害某方权益的事项才不能继续履行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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