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财产,但是自己跟自己的另一半已经是仇人的状态,也因为对方的背叛自己不想要看到对方,于是很多人就不想要在打离婚官司庭审的时候出席,想要找律师等人代劳出庭。法务时刻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法规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本案中,你因怕与丈夫争吵而不愿出庭应诉,不属于上述所指的“特殊情况”
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最好是能够本人去出庭应诉,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出庭应诉的话,对于自己的权益争取将处于不利的位置。打离婚官司本人要去出庭但不知道具体出庭审理的规定内容,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务时刻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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