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的观点吧。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即遗产中属于财产义务的那一部分,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需要或个人行为(如侵权行为)所欠下的债务,均可构成遗产债务。

网友咨询:

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律师解答: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二、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如果尚未到期的,也应当与到期的债务一并清偿。

三、交付遗赠。在债务偿还之后有剩余遗产的,才交付遗赠。

律师补充: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应该怎么分割遗产?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对那些虽然抚养能力小,抚养条件差,而尽最大努力扶养被继承人的,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但不应少分给他们遗产,而且还应该适当地多分给他们。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分配达成协议时,可按协议处理。

5、对于那些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因为被继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不要求继承人抚养而没有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也不应该因为这个而影响其继承的份额。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对于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992C2pQUAFWB1I.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代物清偿原债务消灭(代物清偿与代为清偿)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代物清偿原债务消灭的问题带来帮助。 以物抵债的基本条件是,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

    2024-12-11 03:56:35
    64 0
  • 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界定(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能否起诉股东)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界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12-11 03:44:32
    51 0
  • 公司法债务清偿破产(公司法破产清偿顺序)

    针对公司法债务清偿破产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止讼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有:1、审计、评估。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

    2024-12-11 03:44:31
    61 0
  •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向谁追偿?

    保证人在履行了还款义务后,要积极行使自己的追偿权,依法维护自身利益。那么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向谁追偿?是否只能向债务人追偿?网友咨询: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向谁追偿?上海全辉律师事务所王硕飞律师解答: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2024-12-11 03:37:16
    50 0
  • 离婚以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协议精选9篇

    摘要:自承担。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十二、关于子女抚养与教育1.双方定期各自带子女探望双方父母(大约每月一次)。2.对于婚生子,婚生女的教育问题,双方父母只有建议权,无决定权。3.婚生子、婚生女的教育问题,由双方决定。4.双方及

    2024-12-11 03:25:09
    48 0
  •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共同债务清偿规定)

    一、夫妻共同债务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合意举债或者其中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债务在内的夫妻财产问题是《》婚姻家庭编中的重要

    2024-12-11 03:24:26
    42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