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监督程序是指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活动进行监督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监督程序的具体规定如下:
1、监督主体:劳动争议仲裁监督的主体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人民法院等。
2、监督内容:劳动争议仲裁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仲裁程序是否合法、仲裁裁决是否公正等。
3、监督方式:劳动争议仲裁监督的方式主要包括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
4、监督程序:劳动争议仲裁监督的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等环节。
建议参考:
在劳动争议仲裁监督程序中,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监督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监督程序的具体规定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劳动争议仲裁监督程序的具体规定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劳动争议仲裁监督程序的具体规定是什么?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b44C2pSVAFcAVY.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