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符合规定的行为必须是要为劳动者购买,这是硬性的法律规定,当然也存在着一些由于特殊的原因所导致的,忘记了缴纳,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补缴,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

不一定。

对于养老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二、补缴时效

根据《》[1]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在这里首先法务时刻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在上海居转户社会保险的缴纳的条件是什么,其次就是进行社会保险缴纳的时候,应当携带的材料,以及具体的一些法律规定,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专业的律师。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如您遇到社保缴纳/等问题,建议您可以直接到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或者拨打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如您遇到其他社保类法律问题,可以向法务时刻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b55C2pUVwNcBw.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申请上海居转户有哪些不得不知道的?

    居转户申请条件1、持有上海居住证累计满7年;2、缴纳上海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政策、无不良记录。以

    2024-12-11 01:07:08
    42 0
  • 夫妻转户申请书(优质21篇)

    更多申请书有着明确的目的和要求,通过文字表达能力来展示自己的实力和才能。通过研究这些更多申请书范文,我们可以更全面地了解申请者的优势和劣势,以及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夫妻入户申请书 ___公安局城内派出所: 本人叫___(身份证:________),女,____年__月__日生于广

    2024-12-11 00:35:09
    36 0
  • 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转户口流程及具体资料)

    对于户口的迁移来说,户口的迁移是需要相应的手续的,我们在迁户口的时候要满足迁户口的条件,才能够迁户口,那么在迁户口的时候需要哪些手续呢?应该怎么迁户口呢?接下来由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迁户口需要哪些手续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对于户口的迁移来说,户口

    2024-12-10 21:46:38
    42 0
  • 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承诺书怎么写

    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承诺书需要由单位主动以其名义并且根据有效力的协议书确认存在和存续劳动关系期间的后对有关补缴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承认协议书内容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欺骗等行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下面法务时刻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上海居转户社保补缴承

    2024-12-10 19:45:58
    40 0
  • 在我国居转户社保补缴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居转户社保补缴条件是因为各种原因中断缴纳,并且已经找到新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的材料进行补缴,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申办单等,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

    2024-12-10 18:49:19
    40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