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劳动争议诉讼时能追加当事人。原告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追加,经法院同意后被追加的人即可作为案件的当事人参与庭审活动。或者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法院也能够主动通知其参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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