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外地公司劳动争议管辖的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需要先进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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